<address id="v9lhx"></address>
<noframes id="v9lhx"><form id="v9lhx"><th id="v9lhx"></th></form>

<form id="v9lhx"></form> <form id="v9lhx"><th id="v9lhx"></th></form>

    <noframes id="v9lhx">

    <noframes id="v9lhx"><form id="v9lhx"><th id="v9lhx"></th></form>
    站內搜索:
    聯系我們
    聯系電話

    東方石油內浮頂罐驗收安全要求

    閱讀次數[] 發布時間:2014/5/5 11:35:12

      內浮頂罐設計應符合《立式圓筒形鋼制焊接油罐設計規范》(GB 50341-2003)規范,在使用前按照設計規范和設計參數進行嚴格驗收和進水試驗,達到要求時方可投入使用。在投用過程中應達到以下安全要求:
    1.內浮頂在全行程上應能無阻礙地正常運行,在升降和靜止狀態應處于水平漂浮狀態。
    2.內浮頂周邊緣板、浮頂支柱及浮頂上所有開口接管,應至少高出液面150mm。
    3.內浮頂上的所有金屬件均應互相電氣連通,并通過罐壁與罐外部接地件相連,各部位導電性良好。
    4.支柱、導向裝置等穿過浮頂部位密封良好。
    5.內浮頂上排液設施試用正常。
    6.浮頂上裝設的自動通氣閥應在浮頂處于支撐狀態時自動開啟;當浮頂處于漂浮狀態時自動關閉,并應密封良好。
    7.內浮頂的浮力元件均滿足氣密性要求。
    8.當內浮頂處于最低支撐高度時,浮頂及其以下附件不得相互碰撞;當浮頂處于最大設計液位高度時,支柱不應與固定頂相碰撞。
    9.內浮頂罐高液位報警裝置投用正常。
    10.浮頂密封不得影響液面指示裝置和溢流孔的正常作用。